根據第46/96/M號法令《澳門供排水規章》飲用水水質標準要求,嚴格執行水質抽檢工作,並對水質結果進行評價分析。
       
        當發現飲用水污染情況,或出現潛在污染威脅到水質安全時,會即時聯系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採取相應應急措施及作出適時處理,以維護廣大市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