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1. 填妥申请表(008-DIS),表格可在各街市、综合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免费索取或於市政署网页下载;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正背面印於同一页)。
必须出示文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二字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 台山分站 : 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 127 号嘉翠丽大厦 B 座地下;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 筷子基分站 : 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 2 座地下 G 舖及 H 舖;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 澳门三盏灯 5 及 7 号三盏灯综合大楼 3 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 下环分站 : 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 4 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 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 6 楼
办公时间: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区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 时 至 下午 6 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电话:(853) 2833 7676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没有注意事项
相关规范或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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