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导赏服务申请表」(016/DACRA/DACREC) (可於本署网站下载)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8399 3644 / (853) 8399 3646 传真:(853) 8399 3648 电邮:ACR-DACRA/DACREC@iam.gov.mo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4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 申请必须以学校/机构/团体名义提出;
- 申请表需盖上所属学校/机构/团体公章,递交请传真至(853) 8399-3648或电邮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所有申请将以先到先得为原则;
- 预约导赏服务请提前最少 15个工作天递交表格;
- 如需更改日期或取消有关申请,请最迟於活动日三个工作天前致电(853) 8399-3644或(853) 8399-3646 通知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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