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或导赏服务

   
澳门茶文化馆导赏预约服务申请
如何办理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费用审批所需时间
备注/申请须知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导赏服务申请表」(016/DACRA/DACREC) (可於本署网站下载)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8399 3644 / (853) 8399 3646
传真:(853) 8399 3648
电邮:ACR-DACRA/DACREC@iam.gov.mo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4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申请必须以学校/机构/团体名义提出;
  2. 申请表需盖上所属学校/机构/团体公章,递交请传真至(853) 8399-3648或电邮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所有申请将以先到先得为原则;
  3. 预约导赏服务请提前最少 15个工作天递交表格;
  4. 如需更改日期或取消有关申请,请最迟於活动日三个工作天前致电(853) 8399-3644或(853) 8399-3646 通知本署。

手续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