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申请表(表格可在公民教育资讯网页下载); 注:申请表格可递交至指定办理地点。 查询可致电(853) 8294 7210 或 (853) 8294 7207。
必须出示文件: 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澳门基本法纪念馆:澳门新口岸毕仕达大马路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 :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筷子基分站: 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2座地下G舖及H舖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澳门基本法纪念馆: 星期一至四 上午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星期五 上午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 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澳门基本法纪念馆: 电话:(853) 8294 7210;(853) 8294 7207 传真:(853) 8394 8827 市民服务热线: (853) 2833 7676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需要车辆接载服务 : 14个工作天
不需要车辆接载服务 : 6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没有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