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申请信函。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文康社群处:澳门南湾大马路517号南通商业大厦4楼B及C座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筷子基分站: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2座地下G舖及H舖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文康社群处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 时 至 1 时;下午 2 时 30 分 至 5 时 45 分 周五 上午 9 时 至 1 时;下午 2 时 30 分 至 5 时 30 分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8394 8808 / (853) 8394 8809 传真:(853) 2837 2062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按个别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最少在活动举行前15天以书面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