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可透过电话、亲临、电邮、信函、传真或使用「市政在线」等方式提出。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市民服务热线:(853)2833 7676(24小时热线,非办公时间录音留言)
亲临: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 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4.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 筷子基分站: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2座地下G舖及H舖 5.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6.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 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7.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8.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各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子邮箱:webmaster@iam.gov.mo或ccgo@iam.gov.mo
市政在线: 可使用手机扫瞄“市政在线”的二维码或透过网页连结https://app.iam.gov.mo/iamconnect
邮寄地址: 澳门新马路163号 (提供免邮资邮柬)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电话、亲临——从接获市民电话、亲临翌日起计,15个工作天内回覆有关个案跟进情况或结果; 录音留言——於紧随的首个工作日内将意见输入系统转介相关部门跟进,并致电回覆个案正跟进中; 电子邮件——於紧随的首个工作日内将意见输入系统转介相关部门跟进,并以电邮初覆个案正跟进中。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反映意见前,请提案者先阅读私隐政策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相关规范或要求
- 意见处理期间,如有需要,提案者会被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如:姓名及有效的联络资料(地址、电话号码或电邮),否则有可能因资料不足而无法处理或作回覆;
- 所有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联络地址、电邮或可能识别提案者的其他资料均为自愿性提供。倘意见有需要转介至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跟进处理时,如无特别声明则视为同意本署转介其个人资料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https://account.gov.mo/zh-hant/login/ (一户通已登记帐户及须反映意见时有提供身份资料之人士)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电话、亲临、电邮、公函邮递或透过市政在线平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