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占用公地准照

   

服务简介

对象:

有需要占用该场所前公众地方之场所经营者


查询途径

负责单位:

行政执照处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坡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市政综合大楼 4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传真:(853) 8795 2736

手续概览

常见问题

相关法例

罚款

  • 第106/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违法行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