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准照有效期至每年年底,持牌人应於每年一月至二月期间办理续期申请
注﹕倘於申请续期期限届满後 90日之补正期内,申请将年度准照续期,须缴交逾期附加费,详情可参阅第268/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条。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零售场所准照/肉类进口场所登记申请表正本;
- 持牌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正背面印於同一面A4纸上);
- 上年度准照正本;
- 财政局发出的续期年度的营业税M/8表格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 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 筷子基分站: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2座地下G舖及H舖;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 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号;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号 3楼;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黑桥街平民新村75K号;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四 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45分 星期五 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印花税
可参考收费及价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自全部文件交齐起计30个工作天(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 递交所须文件後,须接受市政署相关单位检查;
- 上述准照必须办理续期申请,并须符合指定的要求,方可续期;
- 所发出的各类零售准照均为不可转让;
- 文件必须交齐才继续进行有关手续;
- 准照有效期至该年年底;
- 根据现行的《民政总署的费用、收费及价金表》规定,年度准照每次续期的应付金额,为年度准照费用的全数,且续期申请应於一月至二月期间递交,逾期者须另缴交相关附加费;
- 如申请人为非澳门居民,根据现行的《禁止非法工作规章》规定,非居民为自身的利益亲身及直接从事活动必须预先取得为此效力的行政许可;
- 如以法人名义申请,若公司股东/行政管理机关成员非属澳门居民,须负责管理公司及/或代表公司执行业务,有关人员亦应具备相关工作许可;
- 商业登记如有任何更新须通知本署。
相关规范或要求
选址要求: 须符合第6/99/M号法律《规范都市房地产之使用》的规定,例如地点是否属商业、办公室或写字楼等用途。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此手续尚未提供网上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