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在向公众开放之娱乐场所或中心经营之娱乐活动

   
更改场所设施
如何办理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费用审批所需时间
备注/申请须知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申请表格(格式表格009/DLA/DHAL号,表格可向本署索取);

2.更改工程图样的蓝本,1式4份;

3.工程叙述备忘录。

必须出示文件:

须出示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市政综合大楼 4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视乎更改设施内容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当事人须亲临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

2. 以上文件除由政府部门及公用机构发出之文件外,其余均须由申请人/合法代表签署。


相关规范或要求

没有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亲临领取

手续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