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 身份证明局发出之证明书副本-社团架构证明书
- 申请函件,内容载有:
- 摊位数量
- 售卖种类
- 每摊位之面积
- 活动地点
- 活动开始日期
- 活动结束日期
- 整个活动天数
- 摊位位置的草图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递交文件地点﹕
-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筷子基分站: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2座地下G及H铺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 文书暨档案中心:亚美打利庇卢大马路163号地下;
确认/领取文件地点﹕
-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筷子基分站: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2座地下G及H铺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 综合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五 早上 9时 至 晚上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文书暨档案中心:
星期一至四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45分 星期五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 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批准後准照费用的10%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收费:费用按照现行市政署费用、收费及价金表
价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5个工作天内批覆(承诺时间是从递交申请後,齐备并符合活动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 有关申请须於举办日期前最早90天或最迟30天提出:
- 申请信函内容必须由社团负责人签署及盖上有关社团之印章;
- 如须更改活动日期或时间必须最少於15天前作出申请;
相关规范或要求
若临时售卖地点为公共街道上的行车道,必须提供交通事务局的对该路段之交通管制措施文件,方得考虑发出准照。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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