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上的广告准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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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备注/申请须知

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表格(格式 Mod. 019/DLA/DHAL);
2. 车身广告相片一套(前、後、左、右共四张,相片中清晰显示广告式样及车牌编号);
3. 倘申请人为个人,须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4. 倘申请人为法人,须递交有效商业登记证明书影印本(已於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或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有效社团证明书影印本。有关申请表格须由合法代表签署,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4.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5.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6.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7.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在申请文件具备条件後5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没有注意事项



相关规范或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手续概览

相关法例

罚款

  • 根据第7/89/M号法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d项及第三十一条c项的规定,本署可对无准照安放广告的相关人士科处罚款(澳门元2,000元至12,000元);同时,根据第28/2004号行政法规《公共地方总规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本署有权命令移除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