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表格 (001/DZVJ) (可到各服务中心免费索取或本署网站下载); 2. 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3. 倘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所规管的植物物种,须备由本澳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证明书清晰影印本。 注:申请获批淮後,须把有关植物送往石排湾郊野公园园林绿化厅自然护理处接受检疫。
必须出示文件: 1. 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 倘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所规管的植物物种,须出示由本澳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证明书正本。
送交受检疫植物的处理方法: 1. 市民服务中心:亲临交表,待电话通知送交受检植物到园林绿化厅自然护理处,完成检疫程序後,服务中心将植物检疫证书转交市民及收取费用,市民到园林绿化厅自然护理处取回已受检之植物; 2. 园林绿化厅自然护理处:亲临交表及送交受检之植物,完成检疫程序後将通知市民前来交费,并发出植物检疫证书及交回已受检之植物。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4.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5.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6.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7.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8. 园林绿化厅自然护理处: 路环石排湾郊野公园。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园林绿化厅自然护理处: 星期一至四9:00至13:00,14:30至17:45; 星期五9:00至13:00,14:30至17:30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申请证书基本费用为澳门元45元(一张两版),实际收取费用依发出证书版数而定。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申请证书基本印花税为澳门元20元(一张两版),实际收取印花税依发出证书版数而定。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检疫费用按照现行市政署的费用、收费及价金表进行收费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5个工作天(不包括申请人接到通知後将植物送往石排湾郊野公园园林绿化厅自然护理处接受检疫的时间)。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申请表内应列明植物名称(学名)、数量、原产地,以及目的地。
相关规范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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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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