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入口/出口效力声明书

   

服务简介

对象:进口/出口活动物之人士。


查询途径

负责单位:动物检疫监管处

办理地点:
1. 产生入口效力声明书 - 递交文件及办理地点: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4).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5).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6).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7).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2. 产生出口效力声明书 - 递交文件及办理地点:澳门市政狗房 (澳门提督马路)

办公时间:
1.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澳门市政狗房: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1.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2. 澳门市政狗房:
电话:(853) 2856 9776 / (853) 2857 2805
传真:(853) 2851 9470

手续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