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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過渡期月底完結 籲業界盡快登記


發稿日期 : 12/06/2024

第4/2023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已於2024年4月1日生效,規定在本澳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必須進行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辦理註冊。其中,資格認可登記過渡期即將於2024年6月28日完結,獸醫專業委員會呼籲符合過渡規定但仍未登記的專業人士盡快提交申請。

法律生效兩個月 收近百宗登記申請
截至2024年5月31日,獸醫專業委員會已接收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申請個案共99宗,其中38宗合資格申請已通過審批及獲簽發“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獸醫專業委員會將依序處理餘下的申請個案。

業界須於6月28日前提交登記申請
針對在法律生效前在澳門曾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澳門居民及外地僱員,法律設有過渡制度,相關人士須於法律生效之日起90日內向獸醫專業委員會申請辦理專業資格認可登記,以及於法律生效之日起180日內依法向市政署提出註冊申請,在註冊程序完成前可繼續從事獸醫職業。

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過渡期即將於2024年6月28日完結,獸醫專業委員會呼籲符合過渡規定但仍未登記的專業人士盡快提交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辦理相關登記的申請人須填妥專用申請表,並遞交所需文件包括:1)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2)外地獸醫範疇學位證明書副本;3)課程成績表副本;4)外地獸醫執業資格證明書副本,以及獸醫專業委員會認為屬必要的其他證明文件,而所有副本均須出示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以供核對。

對於在法律生效前曾在公共部門或實體擔任獸醫範疇職務滿一年或以上,又或者曾連續或間斷在本澳從事動物診療活動一年或以上的澳門居民,可於過渡階段辦理專業資格認可登記時,獲豁免遞交“外地獸醫執業資格證”,但仍須具備受認可的“外地獸醫範疇學位”。評審及議決時間為自齊備申請資料之日起60日,所發出之證明書屬永久有效。歡迎瀏覽獸醫專業委員會網頁(www.cpmv.gov.mo)瞭解《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及相關行政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 : 12/0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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