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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署設流動站辦理犬隻准照申領及續期


發稿日期 : 28/11/2023


為便利飼主辦理犬隻准照申領及續期,以及為犬隻注射狂犬病疫苗,市政署將於2024年1至2月期間,在本澳各區設置“犬隻准照申領及續期流動服務站”。

市政署將於2024年1月6日至2月25日期間,於全澳各區巡迴設置“犬隻准照申領及續期流動服務站”,方便市民辦理相關手續。站點包括路環石排灣業興大廈、塔石廣場、白鴿巢公園前地、康公廟前地、黑沙環公園、澳門市政狗房及氹仔運動場圓形地,具體的服務日期、時間及地點詳見附表。

根據《動物保護法》,凡擁有滿三個月月齡且非屬競賽動物犬隻的人士須領取由市政署發出的准照。准照有效期為三年,飼主應於准照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提出續期申請,否則准照有效期屆滿即告失效。同時,飼主亦須為犬隻提供防治傳染病的必要措施,應定期為犬隻注射狂犬病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 30/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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