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犬貓注意事項:
當領養者登記個人資料後,即成為犬貓待領人,需清楚閱讀及瞭解以下之事項:
1. 待領養犬貓必須完成絶育手術後才可被領養,此舉目的是為了犬貓過度繁殖造成流浪犬被棄置的問題;而法律規定犬隻必須植入晶片與領有有效的牌照及注射狂犬病疫苗;
2. 獸醫會為待領犬貓注射混合疫苗,用以預防犬瘟熱、傳染性肝炎、鈎端螺旋體病、細小病毒、副流感病毒、貓呼吸道病毒、冠狀病毒及貓瘟病毒;
3. 另外會給予待領犬貓口服杜虫藥及體表使用殺蚤藥,用以驅除其體內外寄生虫;(注意:一般體表殺蚤藥不適用於三個月齡以下之犬貓)
4. 若待領犬貓為幼犬貓時,獸醫會為其注射混合疫苗才可被領養,因幼犬貓抵抗力弱,感染傳染病機會及死亡率高;但已注射混合疫苗的犬貓也有可能會感染傳染病及發病,原因有:注射疫苗時已帶病毒但未發病、注射疫苗時間不恰當、動物的免疫系統異常、注射疫苗後動物並不能立即產生抗體等;
5. 待領犬貓於進入狗房前後均有機會感染疾病,且有些高致病性病毒均有其潛伏期,外觀健康的動物均有帶病毒的可能,在受外界溫度、藥物、環境改變刺激等均有可能發病;由於病毒傳染病並無有效的特效藥治療,故患病動物病發時治愈率較低,有死亡的可能;
6. 由於本處環境、人手及工作量所限,待領犬貓在等待領養期間,有可能受各種因素而導致發病、受傷或死亡,如進入狗房前已感染傳染病、環境問題引起之寄生蟲疾病等;
7. 領養者應與家人協商,並考量自家的環境與經濟狀況是否適合飼養寵物,且應有足夠的時間陪伴與照顧您的寵物,不論生老病死,直至終老;
8. 領養者登記資料後,請等待職員電話通知領養犬貓,一般等候時間為兩個星期或以上;
9. 本處獸醫將視乎情況有權拒絶領養者領養犬貓,如犬貓性情兇惡、年老、患有嚴重的慢性疾病或外傷,領養者是否適合飼養動物、其家庭環境或經濟狀況是否許可等,澳門巿政狗房保留所有領養決定權,領養者不得異議;
10. 若待領犬貓因某些原因不能被待領養者領養時,本處獸醫會聯絡第一待領人,其餘待領人將不獲通知;若第一待領人放棄領養其已登記待領犬貓時,獸醫將聯絡第二待領人到本處領養犬貓,如此類推;
11. 當接到通知可到本處領養犬貓後,請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市政狗房辦理領養手續,並帶備領養者身份證副本(必須年滿十八歲)、地址證明(如水、電費單)、澳門元330元用以辦理犬隻初次納牌手續,另外請帶備適合的鏈帶或寵物籠帶走該領養動物;
12. 當領養者領養犬貓回家後,必須密切留意其飲食及排泄狀況、行為、精神狀態有否異常;另外,環境或飲食習慣之轉變亦可能會令犬貓不安、拒食、過度活躍或安靜,若懷疑其患病請立即帶回狗房,或致電狗房獸醫查詢:28572805、28569776,在緊急情況下可考慮將動物帶至私人獸醫診所作檢查及治療,但不得向澳門巿政狗房追究任何責任或追討賠償;
13. 若不能飼養犬貓時,請帶回狗房;若轉讓他人時,請到狗房更改資料;切勿遺棄你的寵物在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