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1. 臨時零散攤位准照申請表(009-DM-DIS); 2. 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份;(註:正背面印於同一頁。) 3. 街市臨時流動攤位准照清晰影印本; 4. 印有申請人住址之水、電或電話費單清晰影印本; 5. 一吋半近照1張(彩色)。 必須出示文件:1. 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准照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 :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字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台山分站 : 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 127 號嘉翠麗大廈 B 座地下;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筷子基分站 : 澳門沙梨頭新街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 2 座地下 G 舖及 H 舖;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下環分站 : 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 4 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 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區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 上午 9 時 至 下午 6 時(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傳真:電話:(853) 2833 7676
費用
申請費用:根據現行收費表第31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自2017年1月1日生效的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進行收費。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准照費用的10%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https://bo.io.gov.mo/bo/i/2016/36/despce_cn.asp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15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1. 申請表格(009-DM-DIS)可於街市及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2. 必須於指定時間內辦理續牌手續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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