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導賞服務申請表」(016/DACRA/DACREC) (可於本署網站下載)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127號嘉翠麗大廈B座地下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4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傳真:
電話:(853) 8399 3644 / (853) 8399 3646 傳真:(853) 8399 3648 電郵:ACR-DACRA/DACREC@iam.gov.mo
費用
申請費用:
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
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
4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 申請必須以學校/機構/團體名義提出;
- 申請表需蓋上所屬學校/機構/團體公章,遞交請傳真至(853) 8399-3648或電郵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所有申請將以先到先得為原則;
- 預約導賞服務請提前最少 15個工作天遞交表格;
- 如需更改日期或取消有關申請,請最遲於活動日三個工作天前致電(853) 8399-3644或(853) 8399-3646 通知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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