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1. 預先通知書011/DACRA/DACREC (表格可於市政署網頁下載http://www.iam.gov.mo); 2. 慈善步行:提交活動目的及路線圖; 3. 募捐/園遊會:提交活動目的及籌款形式。 必須出示文件:出示當局發出相關審批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文康社群處: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4樓B及C座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 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4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 : 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127號嘉翠麗大廈B座地下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 澳門沙梨頭新街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2座地下G舖及H舖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 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綜合服務中心 :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文康社群處 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45 分 週五,上午 9 時 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30 分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根據10月26日第47/98/M號法令所規定;在該項活動舉辦4天前不作回覆,則該項預先通知作默示許可。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在該項活動進行前最少提前10天遞交預先通知書。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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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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