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對象:凡進口須接受強制衛生檢疫的食品之人士 (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三內的貨物) 均須申請進行進口檢疫 。
查詢途徑
負責單位:食品檢驗檢疫處 辦理地點: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3.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 電話/傳真:電話:(853) 2852 6943 食安專線﹕(853) 2833 8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