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人員在私人墳場監察起葬

   

服務簡介

需要市政署人員在私人墳場內監察遺骸起葬活動

服務對象:欲巿政署人員在私人墳場內監察有關遺骸起葬的人士。

服務結果:市政署人員將於所指定時間在有關私人墳場監察相關起葬活動。


 查詢途徑

負責單位:環境衛生處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4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美副將大馬路,澳門望廈聖母墳場

辦公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

週一至週四     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45分

週五                  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傳真:

市民服務熱線:(853) 2833 7676
傳真:(853) 2871 1203

手續概覽

常見問題

相關法例

罰款

  • 構成經第22/201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7/2003號行政法規 - 《墳場管理、運作及監管規章》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所定的行政違法行為,可科以澳門元1,000元至5,000元罰款,且不影響倘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