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及飲食場所牌照

   
更改牌照其他資料申請 (更改員工人數/更改場所營業時間/更新場所地址)
如何辦理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費用審批所需時間
備註/申請須知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任何時候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表格 (格式表格A)(有關表格可向本署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免費索取或於本署網頁www.iam.gov.mo下載),而所下載之表格,申請人均須於每一頁簽名。

註:
(1) 因應實際情況,行政執照處可要求提供其他所須的資料;
(2) 倘申請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已作出更新,須於申請時遞交清晰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行政執照處: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 – 804號中華廣場 2樓(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自申請文件具備條件之日起計15工作天。惟倘有需要諮詢其他實體之意見,該期間不包括在審批時間內。


備註/申請須知

1. 當事人可親往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2. 網上辦理申請手續,請登入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一戶通)或網上平台www.iam.gov.mo/onestop-fnb/c/inquire/inquireinfo.aspx。(辦理網上申請手續的申請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如查詢服務申請進度的申請人,除可使用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查詢外,尚可透過飲食及飲料場所專題網頁查詢,詳細請參閱: 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

3. 倘申請人為個人,須於申請時透過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

4.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合法代表簽署有關申請表格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並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www.iam.gov.mo/c/licenseQuery/framewww.mo.gov.mo/home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一、親臨各服務中心領取牌照

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 倘由持牌人親身領證的情況,個人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法人(公司)須按照其商業登記證明上之簽名方式一欄,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領取;

– 倘有代領人的情況,領取牌照時須出示以下任一款的文件:

A.須出示持牌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認證繕本及出示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B.代領人須出示授權書正本及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二、網上下載牌照

持牌人可透過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或網上平台www.iam.gov.mo/onestop-fnb/c/inquire/inquireinfo.aspx,於飲食/飲料牌照有效期內,自行下載最新的牌照。(透過網上下載牌照的持牌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詳細請參閱: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三、自行於自助服務機列印牌照

持牌人(僅為個人持牌人的情況下) / 獲授權之代辦人,均可透過自助服務機讀取其澳門居民身份證以列印牌照。

*如於自助服務機進行自動領證時,遇到未可正常列印牌照的問題,上述人士均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各服務中心,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到服務櫃台列印牌照。

**自助服務機設置地點請參閱︰www.cityguide.gov.mo/main.htm#c/kiosklist

手續概覽

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