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為擬申請橫額、海報及小旗之人士或實體發出准照 服務對象: 需要在市政署的指定地方放置橫額、海報或燈柱旗之人士 申請資格: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請 服務結果: 市政署向申請橫額、海報及小旗之個人或實體發出准照 查詢途徑 負責單位:行政執照處 辦理地點: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127號嘉翠麗大廈B座地下; 4.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澳門沙梨頭新街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2座地下G舖及H舖; 5.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6.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4樓; 7.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黑橋街平民新村75K號; 8.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9.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傳真: 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 傳真:287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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