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漁獲場所准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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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費用審批所需時間
備註/申請須知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人/持牌人之取消信函正本;
  2. 申請人/持牌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正背面印於同一A4紙上);
  3. 准照正本。(如已持有准照)。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下環分站: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4號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文書暨檔案中心: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163號地下。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至5時45分
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須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即日生效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人/持牌人須向財政局作出場所註銷/行業之註銷。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無需領取

手續概覽

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