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售賣漁獲的場所均須取得有關零售准照。
服務對象:凡經營零售漁獲場所之人士。
申請資格:任何人士。
服務結果:得以合法售賣漁獲。
執行部門及單位:食品檢驗檢疫處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綜合服務中心)
電話:(853) 2833 7676 (市民服務熱線)
傳真:(853) 2871 1203
電郵:ccgo@ia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