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倘只更改准照持有人之基本資料: 1. 准照持有人簽署之資料更新申請表; 2. 准照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3. 倘更改住址,另需准照持有人飼養犬隻地點之住址証明(如: 水、電費單)。
倘更改准照持有人: 1. 准照原持有人簽署之轉讓聲明書; 2. 准照新持有人簽署之資料更新申請表; 3. 國際防疫注射証書正本或清晰影印本; 4a. 准照原持有人及准照新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或 4b. 財政局對准照原持有的公司發出的營業稅M/7表格的清晰影印本;或 4c. 財政局對准照原持有的公司發出的營業稅M/8表格的清晰影印本。 5. 准照新持有人飼養犬隻地點之住址証明(如: 水、電費單)。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127號嘉翠麗大廈B座地下 4.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5.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澳門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4樓 6.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7.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8. 澳門市政狗房:澳門提督馬路 9. 路環市政狗房:路環竹灣馬路 (1-7: 只辦理進口犬隻的首次申請、准照續期、取消准照及資料更新。)
辦公時間: 1.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澳門市政狗房: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 路環市政狗房: 週一,上午10時至下午3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1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1. 倘飼養者之資料或飼養地點改變時,須提出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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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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